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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良教授在《法律科学》上发表《基本医疗服务法制化研究》一文

发布时间:2014-03-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题目:基本医疗服务法制化研究

   期刊:《法律科学》2014年第2期

   摘要:获取基本医疗服务是公民保障生命健康的基本权利,应当通过法律加以明确,使之成为“拟制公共产品”。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服务,不宜用一部法律来统一规定,因此全国人大《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法》的立法模式是不适宜的,应当单独出台《基本医疗服务法》。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救助、基本药物和基本诊疗项目、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设施、基本医疗服务人力。公民的医疗服务请求权可以通过诉讼救济,医疗服务请求诉讼的类型属于行政给付请求权。

   主题词:基本医疗服务;拟制公共产品;基本医疗服务法;基本医疗服务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