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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雄副教授在《比较法研究》上发表《德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的边界及其成因》

发布时间:2013-06-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黄先雄;
【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
【期刊】 《比较法研究》
2013年2期
【摘要】 德国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受案范围非常广泛,法院一般可以主动、全面、深入地审查案件中的事实问题、行政裁量权问题以及法律问题等,无须尊重行政机关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有关解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理论的发展,德国行政法院对行政机关进行强势监督与制约的格局有所松动。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法院在判决与执行中恪守权力分立的原则。德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边界的形成,是与其宪政体制、法院分工格局、法定法官原则、二战后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以及发达的公法理论等紧密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