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名刑法学者Francisco Muñoz Conde教授来我院开展系列讲座
发布时间:2015-12-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15年12月4号上午与下午,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法学院教授,西班牙1983年刑法典主要起草人、德国慕尼黑大学洪堡学者(1973年),1999年洪堡学术奖获得者Francisco Muñoz Conde教授应邀来我院开展《刑法视野下的国际反恐战争》(War on terrorism in perspective of criminal law)与《禁止假释的终身监禁刑罚:比较法视角》(Life imprisonment without parole in comparative law)的系列讲座。我院杨开湘教授、罗树志副教授担任讲座翻译。我院周刚志教授、刘刚副教授以及部分研究生与本科生聆听了这些讲座。
巴可教授在《刑法视野下的国际反恐战争》中指出,当今恐怖活动成为威胁人类和平的重要因素,国际刑法对恐怖活动的行为与战争的关系做出了一定的界定。恐怖行为应该被纳入战争的范围,这样的规定更有利于利用国际刑法、国际战争法去处罚恐怖活动。但也不能把所有的恐怖活动都定义为战争。例如把9.11事件定义为战争更利于打击这种行为。巴可教授指出,战争并不一定是主权国家之间的战争,非主权国家以及一些组织也可以成为战争的主体。我们提到战争必定会有正义之战与非正义之战。正义之战包含两种情况:一是国内的反抗战争;二是援助其他国家国内的一方打击另一方的战争。但根据人权保护原则,保卫战争不好定义谁违反人道主义标准。战争的规则认为,一场战争是否是正义之战,应当做到战争的正义性以及战争行为方式的正义。无论是正义的战争还是非正义的战争都是恐怖的,都是对人权的侵犯。国际人权法与国际人道主义法有所扩张,从刑法出发对恐怖战争行为进行处罚应该是最为有力的。国际刑法十分复杂,是强者的游戏,规则由他们制定,是否遵守也由他们决定。但至少我们应该懂得游戏规则,维护好自己国家的人权。
巴克教授在《禁止假释的终身监禁刑罚:比较法视角》比较了美国,中国,英国,西班牙四国的刑法差异,对“禁止假释的终身监禁刑罚”进行总体地解释,着重讲解了此刑罚对中国刑法的影响及作用。通过比较法可以看出,刑罚是非常严厉的,被判处监禁的人是被完全的排除在人类的社会活动之外,因此对“禁止假释的终身监禁刑罚”具有某种不当之处。
巴克教授在讲座中比较法方法的运用,扩展了学生们的国际视野,提高了学生们比较分析刑法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