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教授讲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发布时间:2012-04-0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江必新教授在中南大学法学院实验法庭主讲了题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学术报告,报告吸引了来自湖南省高院,省法制办等相关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我院师生近两百人参加。报告会由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教授主持。
江教授首先从法治精神的界定开始引入,带领我们回顾了法治语义的历史渊源。再结合我国实际,概述了我国学术界关于法治精神的三种通行学说:以徐显明教授为代表的客观价值论;以韩大元教授为代表的主观认知论和综合上述两种观点的主客观统一说。江教授接着从四个角度深入论述了其赞成客观价值论的原因。在明晰了法治精神的界定后,江教授对法治精神,法的精神以及法治理念三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分析,其精彩的论述赢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在论述法治精神的价值上,江教授从规则治理,良法善治;自由人权,平等和谐;民主宪政,全民守法;积极履责,制约公权;惩恶扬善,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效率效益等六个方面对法治精神的价值进行深入阐释。在讲座的最后部分,江教授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和路径对我国现行法治现状和未来趋势进行了讲解。
整场讲座在互动环节中走向高潮,江教授耐心地回答同学们提出的如何理解看待民主和法治的关系,如何看待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资本主义法治精神等问题。江教授精辟独到的见解,赢得了广大听众的热烈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