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Mockle教授讲述全球行政法、国内行政法和可责性问题
发布时间:2012-03-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12年3月16日,来自加拿大的Daniel Mockle教授来我院讲座,就全球行政法以及原则与基础两大问题同我院师生进行交流。Daniel Mockle教授的讲座分为三个方面,即全球行政法、国内行政法和可责性问题。我院许多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教授都参与了此次讲座,并与之热烈讨论。
首先,在国际行政法方面,Daniel Mockle教授主要讨论了GAL(全球行政法)的正当性和法律性,同时指出了当今世界上的许多国际机构和会议的构建实质上并不符合传统意义上的民主观念,Daniel Mockle教授对此提出了几点解决方法,分别从技术性的国际机构的正当性构建、权力分配方式应符合传统民主意义、通过咨询调查等方式反映民意和通过程序正义来实现民主这四个方面来阐述。针对国内行政法,Daniel Mockle教授指出,各国的行政法已经不符合全球化这一形势的要求了,二者产生了很大的冲突,因而才会产生新兴的“新宪法学派”,但各国的行政法之间有相似的原则,有共通性。最后,Daniel Mockle教授又通过大量的实例来说明可责性在政治与法律两方面的价值。
Daniel Mockle教授同我院学子分享了他的三个结论:方法论、普遍视角、整体性论点以及思辨式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同样适用于社会科学和医学;全球行政法仍没有清晰的结构,相对来讲,欧洲的行政法较为成熟;全球行政法私法审查的可能性造成其脆弱性。
在最后的讨论环节中,Daniel Mockle教授又同学生、老师讨论了世界政府、软法实施等问题,学术无国界,相信Daniel Mockle教授此行不仅对我院学子产生很深的影响,自身也收获颇多。期待与这位老朋友再次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