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推荐欧旭鸸同学到学校参加2019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8日--10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书面材料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31-88660215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