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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学院关于推荐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6级各班: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文件精神,现将法学院推荐2020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法学院推免生资格工作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其成员如下:

组 长:王新平

副组长:许中缘 黄曦

成 员:郑文超 王远征 谢琰

法学院成立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等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其成员如下:

组长:许中缘

成员:李国海 黄先雄 杨清望 罗树志

二、推荐原则

(一)推荐对象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注重一贯表现,尤其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倾向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三、推荐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必须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4.外语能力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二)选择条件

满足必备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推荐:

1.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专业排名(以下简称“专业排名”)前25%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

2.在SCI、EI、CSSCI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者,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两名者,经两位以上学科专家鉴定认可后,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3.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或在其他方面有优秀事迹和突出成绩,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并被社会公认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4. 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科竞赛获奖奖项由本科生院审核公示;“挑战杯”获奖奖项及推免生选拔由校团委审核公示。

5.社会工作类、退役复学学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防生、支教团类别的推免生必须满足相关部门的推免生选拔办法。

(三)有效成绩(材料)截止时间

1.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截止当年9月10日公布的成绩为准。

2.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成绩及相关方面的支撑材料,以国家、省级等部门当年9月10日及以前认可的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文件和证书。

四、综合评价实施办法

具备以下条件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一)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者,加0.3分;

(二)在省部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者加分如下

在学校认可的科技竞赛(如挑战杯等)、体育竞赛、文艺竞赛中获奖者,按下表加分;团队获奖的,减半加分。

在学科竞赛(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获奖者按下表加分;团队获奖的,不减半加分。

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

一等奖

1

0.7分

0.5分

二等奖

0.8

0.6分

0.4分

三等奖

0.6

0.5分

0.3分

注:以上加分由法学院推免生资格工作组认定

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各类学术创新、实践项目中获得立项,并已结题,取得一定成果的课题(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按下表加分:

负责人项目分类

第一负责人

第二负责人

第三负责人

国家级立项

0.3分

0.2分

0.1分

省部级立项

0.2分

0.1分

-

校级立项

0.1分

-

-

注:项目负责人排序以结题证书为依据

(三)在C刊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加0.5分,在其他正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加0.2分,发表多篇论文者,第一篇加0.2分,第二篇及以后每篇加0.1分,论文累计加分不超过0.5分。第二作者不加分,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视同学生为第一作者。

通过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加分的学生,由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审核鉴定(论文需要查重),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四)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加0.3分(同一比赛、竞赛不重复加分);获得2次以上(含2次)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加0.3分;获得1次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加0.1分。(奖励或荣誉称号需经法学院推免生资格工作组认定,以上奖励不包含奖学金)

(五)担任班长、团支书及以上(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社联主席团成员)的学生干部满一年,加0.2分,二年及以上加0.3分,以上加分不累加。(学生任职情况需经法学院推免生资格工作组认定)

五、推荐程序与进度安排

(一)推荐工作于9月进行。

(二)9月10日-12日,法学院将在学生自愿报名并提交中南大学2020年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10天。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名额分配

法学院2020届推免生名额为17名,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再限制校外、校内保研及科学学位、专业学位保研,遵从考生意愿进行保研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二)学生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推免资格,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三)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为9月28日)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网址为http://gra.csu.edu.cn/yjsy/,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法学院。咨询电话:0731-88660215

中南大学法学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