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法学院关于2025年“我为同学做实事”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团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为弘扬雷锋精神,表彰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校园氛围,中南大学法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我为同学做实事”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全院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及教职工;
2. 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志愿服务团队、学生社团、班级等。
二、评选条件
(一) 志愿服务优秀个人(7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他人奉献,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参加的志愿活动中,参与率高、成绩突出。本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或累计志愿服务时长≥100小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3、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事迹具有示范性和影响力,校级以上志愿服务经历优先考虑;
4、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讲诚信、守纪律,无挂科记录。
(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3支)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团队组织架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活动开展常态化;本年度开展≥3次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成效显著;
3、活动具有创新性、可持续性,受到服务对象或社会广泛认可。
三、评选方法与流程
1、自主申报
个人/团队填写《中南大学法学院2025年“我为同学做实事”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申报表》《中南大学法学院2025年“我为同学做实事”志愿服务优秀团队/班级推荐表》(附件1、2),附事迹材料(申报表中,1000字以内)及相关证明材料(照片、证书、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需单独打包为压缩包形式,随申报表共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版材料于3月12日(星期三)22: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212688537@qq.com,邮件标题为【雷锋月评选+姓名/团队名称】;纸质版于3月13日(星期四)12:00前交至学工办。
2. 网络投票(3月15日-3月16日)
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在法学院团学会公众号组织线上投票。
3. 终审答辩(3月19日 星期三)
个人与团队负责人分别进行5分钟PPT答辩,由学院评审小组结合网络投票综合评定最终结果。(答辩ppt请于3月18日星期二之前发送至邮箱212688537@qq.com)
四、表彰方式
3月底举办学雷锋表彰大会,现场颁奖,奖品待定
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 望全院师生积极参与,以榜样力量推动志愿服务蔚然成风!
联系人:柳老师 88660215
中南大学法学院团委
2025年3月1日
注意事项:
1. 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
2. 申报表需加盖团委章;
3. 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