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术交流与研讨学分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9-11-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为帮助同学们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拓展视野,紧跟法学前沿动态,我院每学期都会举办数场学术讲座,每场讲座的主讲人都是由我院老师特地邀请的各领域法学名家,力求同学们通过参与学术讲座得到学术上的启发。为切实做好我院研究生学术交流与研讨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工作,现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中南大学法学院全体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二、成绩折合标准
参加学术活动32次及以上者,方可获得“学术交流与研讨”学分。未满32次者,不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下表为参加学术活动次数及对应分数(百分制):
表:参加学术活动次数及对应分数(百分制)
参加次数(次) |
分数(分) |
32 |
88 |
34 |
90 |
36 |
91 |
38 |
92 |
40 |
93 |
42 |
94 |
44 |
95 |
46 |
96 |
47 |
97 |
48 |
98 |
49 |
99 |
50 |
100 |
三、学术活动类型
(一)学术讲座
1. 法学院各系所举办的讲座;
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的讲座。
(二)其他学术活动
由法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举办的其他学术活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学术打卡次数公示
研究生会学术部将在每学期初和期末分别进行一次打卡记录公示。
五、学术讲座打卡方式
(一)法学院举办的讲座
自2019年11月5日起,学术打卡需要在入场前打卡一次,并在讲座结束后打卡一次,两次打卡记录视为参加一场学术讲座。一场讲座仅入场打卡或者仅结束后打卡均视为无效。2019年11月5日前参加学术讲座与学术活动的打卡记录仍然有效。
每场讲座开始前至少提前5分钟打卡签到,例如:晚上7点开始的讲座,6点55分将截止签到,请同学们提前入场,避免影响讲座秩序。
(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的讲座
参加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的讲座,须在讲座开始前向学术部同学登记姓名和学号,以讲座开始时和结束时共两次拍照(拍照中需含本人)作为计入打卡的凭证。
(三)其他学术活动
以每次活动法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的记录为准。
六、声明
以上未尽事宜,依照法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届时通知为准,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
法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