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俊响教授参加“国际和地区人权趋势: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视角”圆桌会并做主旨发言
发布时间:2024-07-3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24年7月29日上午,“国际和地区人权趋势: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视角”圆桌会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中心举办成功,该会议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人权中心联合举办。乌最高会议立法院第一副议长、乌国家人权中心主任赛义多夫出席并主持圆桌会议,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蒋建国、中国驻乌大使于骏分别致辞。
乌科学院国家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图尔古诺夫、乌科学院国家与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图拉加诺夫、乌宪法法院副院长加夫罗夫、乌最高法院高等法官学院人权与国际法系副教授阿米罗夫、塔什干国际法律大学代表巴巴耶夫、内务部学院法律系主任马恰诺夫、乌国民近卫军代表图尔古诺夫、乌最高会议参议院预算和经济改革委员会主席加多耶夫、乌最高会议立法院民主制度、非政府组织和公民自治机构委员会主席巴法耶夫、乌国家人权中心副主任提拉巴耶夫等60多人出席圆桌会议。
毛俊响教授作为中方代表作了题为“通过交流互鉴促进人权普遍性”的主旨发言。毛教授认为,开展各国人权理念和实践的交流互鉴,是因为每个国家的人权理念都有优秀的、积极的因素,每个国家的人权实践都有值得其他国家学习和借鉴的合理性。
在谈及如何面对不同的人权观念时,毛俊响教授引用了《中庸》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认为如果强行推广某一种人权理念或实践,刻意贬低其他人权理念和实践的合理性,那就是对人权价值的否定。人权本身就包含着包容、公平、正义等价值构成要素。各国关于人权文化、制度和实践的探索共同构成全球人权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毛俊响教授指出交流互鉴的前提是尊重开放性、多样性的人权文化、制度与实践。交流与互鉴的原则是求同存异。一方面,每个国家或社会在人权保障方面总有与本国或本社会具体情况相结合的一些特定的原则。对于这些为各国所坚持的特定原则,我们在交流互鉴中要给与充分尊重。另一方面,各国之间总是存在基于人权普遍性而产生的一些关于人权价值与人权实践的普遍性原则。对于这些普遍性原则,我们要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深化合作、共同发展。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扩大人权的价值共识,增进人权普遍性价值,推进本国人权事业和全球人权治理的健康发展。
乌宪法法院副院长加夫罗夫在主旨发言中介绍了乌宪法法院保障人权的基本工作。随后,与会者在赛义多夫第一副议长的主持下进行了热烈讨论。讨论过程中,毛俊响教授应询介绍了中国减贫行动与人权保障,乌发展战略转型中心主任Eldor Tulyakov应询介绍了乌2030发展战略与人权保障的基本情况,乌国民近卫军代表图尔古诺夫还应询介绍了该国反恐与人权保障的基本情况。
一审:舒梦逸 二审:毛俊响 三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