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法学院 “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25 作者: 来源:法学院 浏览次数: 分享
中南大学法学院 “本-博”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和《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负责学生选拔和培养工作。其成员如下:
1.领导小组
组 长:许中缘
副组长:毛俊响 敖双红
成员:彭中礼、何炼红、杨清望、黄曦
秘书:刘萍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
负责人:毛俊响
成员:黄曦 李 娜
二、选拔对象及名额分配
根据中南大学“2023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本校和学校认定的高水平大学推免到中南大学的直博生的2020级(四年制)和2019级(五年制)本科生(不含2022年已入选学生)。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者,不占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3%-8%者,招生名额1人。
第二类为本校2021级(四年制)和2020级(五年制)本科生。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者,不占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3%-8%者,招生名额1人。
第三类为法学院自主选拔,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可放宽至前15%,分配招生名额2人,第一类与第二类各1人。
所有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至招生导师,但每位导师每届限招1名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并计入导师博士生招生规定的限额总数。
三、选拔方式
1.拔尖创新计划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15%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通过英语六级(≧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四)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免试推荐至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有望成长为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2.选拔考察方式
①学院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拔尖创新计划人才选拔。综合考查过程中采取回避制度,即与选拔对象存在亲属等利害关系者不能参与考查过程。
②根据综合考查成绩择优筛选,推荐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名单。
③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者与学校签订《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见附件)。
④考核时间:
9月9日之前,学院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候选人名单。
(具体时间待定)
四、培养方式
1.拔尖创新计划实行本博“本+5”的培养模式
“本”是指本科生阶段的学习,本科生阶段和博士生阶段课程体系贯通,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本科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的学习和学分要求,准予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5”是指博士生阶段的培养,进一步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尽早进入科学研究环节,鼓励与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在国外学习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与培养环节学分要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 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2.本科生阶段培养
按照“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夯实学科基础,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在满足其本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由导师与学院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允许选修硕士生、博士生课程,所修学分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分。
3.博士生阶段培养
按照“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提升创新能力、领导力及世界影响力培养,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博士生阶段到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 1-2 年(由学科与导师确定本学科合作机构,对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学校学科要求)。
4.拔尖创新计划实行分流淘汰
每学年由学院工作组对入选学生一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 科研情况、社会实践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考核。学院将根据基本要求,结合本学科特点制订评估考核细则,指标体系注重过程考核和个性化发展,学习与科研情况进行指标量化打分形式考核,综合情况以工作组面试为主要形式考核,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视情况进行分流淘汰。
5.本科生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退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一)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二)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违反校纪校规者。
(三)大四(五)第一学期未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者。
(四)自愿退出计划。
6.博士生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退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一)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二)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违反校纪校规者。
(三)学位课程不及格或博士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
(四)学院工作组经综合面试考核后,认为不适合继续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五)自愿退出计划。
学生一旦转出拔尖创新计划之后,不能再申请加入。
五、资助政策
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入选计划起,按 20000 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前2 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 30000 元/年标准发放;在博士生阶段后 3 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校长拔尖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本院自主遴选的学生,“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由导师从科研经费资助。
在博士生阶段,优先获得赴国(境)外学习资助,最长可资助 2 年;优先获得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资助(入选后本科阶段也可以申请);优先获得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因未选择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或退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的学生,需退还学校(含导师)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附件:
1.中南大学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
2.中南大学2023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3.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请承诺书
中南大学法学院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