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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会

发布时间:2012-01-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月13日上午,科研部组织召开了《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会。周科朝副校长及各相关二级单位科研主管和教师代表20多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国家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年6月5日)等相关文件法规,《湖南省专利条例》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中南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中大科字〔2006〕35号)、《中南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中大科字〔2006〕38号)需要相应修改。为此,学校科学研究部组织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着手修订《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和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修订稿)。

湖南省(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何炼红教授就修订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修订稿界定了学校知识产权权属、明晰了管理体系并规范了管理办法,增加了对学校重大科技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审查及对侵犯学校知识产权行为进行处罚等监管条款;结合国家相关文件制订了保护发明创造人利益和激励学校知识产权运用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可操作的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收益分配办法。

周科朝副校长在会上指出,要通过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修订和新办法的实施,全面规范和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激励创新和成果转化,在保护国家、学校利益的同时,加大对发明创造人及其所在二级单位的奖励力度,以知识产权工作为主线,协同校内、校外乃至国家外的创新资源,全面提升学校知识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参会领导和专家认真审阅了修订稿并逐条、逐字进行了修改,建议尽快出台实施新的《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促进学校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参会领导和专家还原则同意了科研部制订的《中南大学PCT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学校科研部将认真领会和吸纳参会领导和专家的有益建议,完善上述两个管理办法后择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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