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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合作、探究----记《知识产权法》开放式精品课堂

发布时间:2014-04-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课程内容:《知识产权法》第五章:著作权的归属

   时间:2014年3月18日下午7-8节课

   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B-213

   授课教师:中南大学法学院何炼红教授

   上课班级:法学院2012级1、2、3班学生

   2014年3月18日下午7-8节课,在中南大学新校区B-213,中南大学法学院何炼红教授为法学院2012级1、2、3班同学组织了一堂《知识产权法》开放式精品课。本堂课的授课内容是著作权的归属。何炼红老师以手绘明信片制作者蒋子正同学的真实创业经历为教学案例,始终围绕著作权归属这个中心问题,通过学生解答、老师点评的互动形式,为同学们呈现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课程。

   与以往不同,本堂课老师没有单纯地传授知识,而是更加注重同学们对知识的深入思考、理解和应用。课堂伊始,老师用10分钟左右时间对本节课要讲授的著作权归属问题进行了梳理概括。之后便由来自中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大二本科生蒋子正同学现身说法,讲述自己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涉及著作权的诸多问题。


   此时老师退居次要地位,学生需要运用所学知识来解答蒋子正同学遇到的著作权困惑。诸如:“一套完整的手绘明信片具有一个著作权还是多个著作权?”、“手绘明信片不同的素材来源对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何影响?”、“手绘明信片创作过程中形成的摄影图片、黑白稿以及彩色稿是否都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决定因素是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手绘明信片的著作权归属于绘画者本人还是工作室亦或策划参与者?”、“个人印制普通明信片是否需要获得出版许可,它和明信片著作权保护之间的关系怎样?”、“纸质出版和电子出版的明信片其著作权是否有区别?”、“美术作品作品原件的转让是否意味着著作权的转让”等等,这一系列问题引发了同学们对著作权实际应用问题的思考。


   随后关于手绘明信片作品属性问题的探讨掀起了本次课堂的高潮,孙颖、单启迪、谈文栋、骆文杰四位同学分别从职务作品、演绎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的视角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运用ppt进行了演示。




   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大家各抒己见,积极参与,对手绘明信片涉及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激烈的讨论。讨论过程完全由学生主持,老师只进行适时引导,最后何炼红老师总结了本次课堂的表现,对每位同学的观点一一作出点评,并给出相关的参考答案,同学们都表示获益匪浅,蒋子正同学的困惑也得以解答。





   “我十分喜欢这样新颖的授课方式,感觉自己真正的参与了这堂课,而并不只是被动的接受知识。”公开课结束后一位吴同学如是说道。这一堂知识产权法公开课,不仅在短时间内使同学们接受到丰富的理论知识,同时也让大家体会到学习的乐趣,是我院贯彻落实课程改革活动的一次圆满实践。

整堂课让人眼前一亮, 很多地方都令人印象深刻。

   1.还原课堂本质,教学理念从“老师主导”转变为“学生主导”

   衡量一节课成功与否,不仅要考察老师讲得是否精彩,更要考察学生是否主动参加、主动思考。这堂公开课真正还原了大学课堂的本质,改变了过去“老师一味讲,学生被动听”的方式,形成了“老师引导,学生主导”的局面。在课前,老师事先通知学生对授课内容进行基本了解;在上课过程中,老师只对知识进行简单而快速的梳理,课堂重心放在蒋子正同学的现实案例讲述以及同学们的答疑解惑上,学生完全成为了课堂的主角。

   2.突破传统授课模型,真实案例展现探索知识的无穷乐趣

   本次课程引入的案例,来源于中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大二本科生蒋子正同学真实的创业经历,他成立了一个手绘明信片工作室,在制作和销售的过程中遭遇到一系列著作权问题。何老师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著作权案例,十分有必要在课堂中进行探讨,于是便邀请了蒋子正同学到场讲述。上课前几分钟,蒋子正同学把制作的明信片赠予了在场每位同学,让大家真实接触到了本案涉及的标的物,赏心悦目之余,大家也深切感受到这套小小的明信片所包含的无形的知识和财富。对于在校大学生而言,这是一次很难得的学习机会,它让每一个同学都深刻感受到思维的力量,以及在探索知识过程中所带来的无穷乐趣。

   3.采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师生互动中教学相长

   在蒋子正同学讲述自己创业经历的过程中,老师进行适当发问,打破单向的线性思维,从而引发大家的思考。比如蒋子正同学在提到他制作的手绘明信片主要有素描和彩色两种,内容一样表达方式却不一样时,老师借此发问:素描作品和彩色作品是否分别拥有独立的著作权,区分的关键点在哪里?这一适时的提问让同学们理解了“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的根本判断标准在于有无独创性”。又如,当大家争论手绘明信片的作品属性的时候,同学们各执一词,坚持己见,此时老师指出:作品的属性可以从不同的维度进行分析,从再创作的视角而言,这一明信片是改编作品;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言,手绘执笔人完成的作品属于委托作品。采用这种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学生和老师的思维都得到了拓展,师生互动中收获了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

   《知识产权法》开放式精品课堂,不仅是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更是一个展现真理、拓展思维的舞台。正是这种学术自由、共同参与的氛围,铸就了这门课程的精湛,也成为了大家人生中一段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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