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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高校互动交流 共倡网络知产保护

发布时间:2014-04-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法院高校互动交流 共倡网络知产保护

──岳麓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官走进大学校园上公开课

作者:舒秋膂 卿宇佳  发布时间:2014-04-28 09:06:06




公开课现场


今年4月26日是第1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其主题是“电影——全球挚爱”。电影给人们带来激情和快乐,是丰富公众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要对象之一。随着电影事业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播渠道越发快速和简捷,但网络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也呈现出多发态势,一定程度上阻滞了著作权领域的创新。为了让更多的人们参与讨论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危害,进一步鼓励知识产权创新,4月25日,岳麓区法院的法官们走进大学校园,采取介绍典型案例,开展互动讨论的方式,与高校学子们共同倡导全社会尊重知识,支持正版,反对侵权,得到了高校学子的踊跃支持,在全社会也收到了良好反响。

当天上午,岳麓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柳晓寒,研究室主任舒秋膂以及知识产权庭法官周蓉来到中南大学模拟法庭讲授一堂特殊的“公开课”:《网络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探讨──以6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为视角》,中南大学法学院3位老师和100余名在校大学生参加。公开课上,法官们介绍典型案例情况后,与在座的同学们就网络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和积极探讨。平日坐在审判席的法官们今天转换身份成为讲台上的老师,介绍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剖析著作权网络侵权的典型案例,令高校学子们倍觉新奇,诺大的阶段教室座无虚席。

活动伊始,中南大学法学院的何炼红教授向同学们介绍了此次公开课的“主讲老师”和主要内容,拉开了这堂“实务与理论创新结合”特色课的帷幕。接着岳麓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柳晓寒介绍了该院知识产权审判的情况,并介绍了此次讲课内容涉及到的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例的背景。近年来,岳麓区法院先后受理各类著作权网络侵权纠纷案10余起,涉及作品有《失恋33天》、《家,N次方》、《越光宝盒》等影视作品和《行者无疆》、《圈里圈外》、《穆斯林的葬礼》等文学书籍,一些高校因为在自身办的网站未经授权提供上述作品的下载资源而成为此类案件的被告,均承担了赔偿损失等相应的侵权责任。

知识产权庭的周蓉法官选取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某高校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和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诉某高校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两个典型案例作了详细的介绍和有针对性的剖析。

在接下来的互动交流环节,台上的法官与台下的学生就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种类、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如何确定及判断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哪些情况下网站服务提供者可以免责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课堂上,不仅仅只有法官们向学生提问,更有许多学生向法官们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疑惑,让整个课堂气氛轻松而热烈。中南大学法学院的蒋言斌教授也参与到讨论中来,就《信息网络传播条例》中规定的“避风港”规则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和幽默生动的讲解。最后,柳晓寒庭长就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确认识到侵害网络著作权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综述性的发言,并提出了口头建议。

随后,中南大学法学院发起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倡议,法官们与全体师生一道共同宣读了倡议书,呼吁全国的大学生都行动起来,向社会各界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带头支持正版、尊重创新创造,推动全社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我国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何炼红教授做了精彩的点评,充分肯定了此次知识产权日活动的创新形式,要求同学们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的学习,更多地关注知识产权的司法实务,切实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实务能力。

此次公开课,法官转换身份走进大学授课,结合法院审理过的案件实例为同学们解读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是法学实践性教学的有益尝试,将以往简单枯燥的普法宣传转变成生动活泼的公开讲课,加强了法院与高校的沟通与互动,在校园中营造出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倡导知识创新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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