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课程体系,创新育人思维——法学理论研究所举行课程教学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5-05-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及教育部“新文科建设2.0”行动计划要求,2025年5月27日,法学院法学理论研究所召开课程教学研讨会,聚焦法学卓越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与教学模式创新。会议邀请2024级卓法班全体同学结合自身感受与学习需求,参与对新培养大纲的修订提出建议。法学理论研究所杨清望教授、彭中礼教授,青年教师陈越瓯、刘玄龙等全体教师参与研讨,会议由法学理论研究所所长金大宝老师主持。会议立足法学理论学科特色,共商课程体系重构与教学思维转型路径,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方案。
会议第一项核心议题为“培养什么样的法学卓越人才”,以夯实基础与前瞻布局并重为导向,与会教师们就法学卓越人才课程设置展开了深度讨论。金大宝老师指出,法学理论课程需坚守“法理学、法律史、法社会学”三大支柱,夯实学生理论根基,呼应教育部“强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战略导向。针对部分学生“增加法理学课时”的提议,杨清望教授强调:“法理学是法科生的‘思维骨骼’,需通过案例化、议题式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效能,而非简单增加学时。”针对数字法治、人工智能法学等前沿领域,彭中礼教授提出构建“法学+”微课程群,开发《人工智能法学前沿》等特色课程,打破学科壁垒。青年教师陈越瓯老师建议引入“双师同堂”模式,邀请社会学、伦理学领域专家联合授课,落实《新文科建设宣言》中“进一步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动文科专业之间深度融通、文科与理工农医交叉融合”的要求。
与会教师一致认为,法学卓越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计需强化“理论与实践循环互动”机制。杨清望教授提议设立“法律实践工作坊”,通过模拟立法、司法解释起草等实战训练,提升学生法律适用能力;彭中礼教授建议对接最高人民法院“类案智能推送系统”,将真实司法数据转化为教学资源,培养学生“从规范到事实”的贯通思维。
在聚焦“培养什么样的法学卓越人才”基础上,会议进入第二项议程,深入探讨法律教学思维的转型方向。针对法律教学思维发展,杨清望教授提出,法学课堂应摒弃“结论灌输”,转向“问题导向”教学。例如,在讲授法律推理时,可设置“电车难题”“基因编辑伦理争议”等开放性议题,引导学生通过“主张—质疑—重构”的思辨链条,形成独立判断能力。彭中礼教授强调,法学理论教学需拥抱数字化转型:一方面,利用“法律知识图谱”“虚拟仿真法庭”等技术工具,构建“沉浸式”学习场景;另一方面,开设《人工智能法学前沿》等课程,培养学生数字法治思维,服务国家“数字中国”与“智慧司法”战略需求。金大宝老师提出法学理论教学应扎根中国法治实践,同时也应注重对传统法文化的深度了解。青年教师刘玄龙建议将“枫桥经验”“马锡五审判方式”等本土资源转化为教学案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会议最后,彭中礼教授总结指出,法学理论人才培养需把握三大原则,第一,守正创新原则,法学人才培养需坚守法学理论学科内核,同时主动对接数字经济、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国家战略需求;第二,思维先行原则,应当将法律解释、价值权衡、系统思维等核心能力培养贯穿教学全过程;第三,动态迭代原则,应当建立课程评估与反馈机制,每年根据法治建设新形势调整教学内容。未来,法学理论研究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第一,完善《法学卓越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厚理论、强思辨、懂技术”的人才标准;第二,深化与各级人民法院、地方人大法工委的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学术—实务”双向赋能。
本次研讨会是法学理论研究所深化《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改革目标的又一重大实践,通过凝聚学科共识、创新教学范式,为培育“明法理、通技术、担大任”的卓越法治人才提供理论支撑。下一步,研究所将持续优化“课程—教学—评价”全链条育人体系,助力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与人才培养模式。
一审:金大宝
二审:吕浩
三审:彭中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