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审判实践:陈彩霞聚众斗殴案实战与反思
发布时间:2024-04-0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24年2月28日至3月24日,本组同学在唐东楚教授和施瑶老师的指导下,围绕模拟审判课程的要求进行了为期四周的准备,于2024年3月24日14时30分在文法楼221模拟法庭进行了最后的总结汇演。
此次模拟审判课程将全班分为四个小组,要求每组同学自行寻找刑事附带民事案例、撰写剧本、制作文书及证据材料。我们组选择了陈彩霞聚众斗殴及毁坏财物的案例,争议焦点在于陈彩霞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在为期四周的准备中,本小组进行了精细的分工,围绕实体和程序查找资料并进行了充分讨论,每位同学都为剧本的最终定稿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最后以精彩的现场演绎交上了一份较为满意的答卷。本组创新性地采取刑民同时辩论的形式。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与辩护人就争议焦点展开激烈交锋,辩护人认为陈彩霞构成正当防卫,而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附民原告代理人认为参与斗殴者应当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以及被被告人陈彩霞不慎打碎的手机应当按原价赔偿,而附民被告人陈彩霞的代理人认为,正当防卫不应赔偿医药费及误工费;以及手机应当折旧赔偿。被告人在庭审中时而言辞激动,时而失声痛哭,将因一时冲动让许多无辜的人牵连进这场恶劣的刑事犯罪,以及因此引起了民事赔偿感到十分后悔的心理状态展现得活灵活现,让观众忍俊不禁。
虽然我们组的展示取得了预期效果,但经过老师的点评,我们认识到我们组的展示仍存在一些小瑕疵:法官在最后称呼原被告人时没有称呼“原告人”“被告人”的全称;在证据三性问题上,发生了混淆——控辩双方在质证中“真实性”与“客观性”混用。在形式问题上,我们组之前做了ppt展示人员名单、案情简介和庭审环节,但是由于时间仓促准备不足没能播放,给听众带来了不便,而这也可能与我们组第一个展示,准备十分仓促有关。
最后,唐东楚老师总结道,模拟审判源于实践,但高于实践。希望同学们在此次模拟审判中全面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将成功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灵活运用到日后的法律实务工作中去。同学们备受鼓舞,并向两位老师为期四周的尽心指导表示衷心感谢。
撰稿:冉汐
一审:唐东楚、施 瑶
二审:刘萍、吴媚芳
三审:杨清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