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经济法论丛        知识产权研究院        中国文化法治网        联系我们   
科研公告
热点新闻
最新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公告 >> 正文

中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所第三期读书会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9-04-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4月11日晚19时,中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所第三期研究生读书会于文法楼308会议室举行。本期读书会活动由18级研究生李治同学主持,读书会分享嘉宾为16级博士生夏沁同学和18级研究生毛佳妮同学,出席本期读书会的有许中缘教授、刘冬梅副教授、龚博副教授、匡凯老师以及民商所的研究生。

夏沁同学分享的主题报告为“物上之债制度研究”,她从我国民事立法延续物债区分的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出发,引出对物上之债进行研究探讨的必要性,由此阐述物上之债的多层含义及其同相近概念的区分,进一步探究对物上之债的法律属性定位。目前学界对物上之债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该概念界定的新颖性和争议性引起了在场师生的广泛研讨,刘冬梅教授以“第三法域”理论的发展历史,提醒同学们在今后的学术的研究中应当意识到“概念的界定必然面临着被突破的风险”。在场的师生们就物上之债的具体内容、区分标准、界定必要性等连连发问,读书会的自由发言既积极活跃,又不乏学术深度。

毛佳妮同学分享的主题报告为“曾用名的法律效力”,她从现实案例引入,抛出若干法律问题引起师生们的热烈讨论,通过对相关法律规范的分析梳理,再结合案例的具体情形,较清晰地阐述曾用名的法律效力内容。刘冬梅副教授以现实生活中艺名“汪涵”的使用,提出“艺名与曾用名是否具有同等效力”的问题;许中缘教授通过对法律规范背后的法理追寻,将问题引至深入的讨论,同时也为大家提供了诸多思考维度,劝勉同学们在研究问题时多追问“为什么”。

报告结束后,在座的老师和同学们对于两位同学的分享报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同时也对今后的读书会分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许中缘教授指出学术研究必须要有问题意识,深究事件背后的法理思考和价值衡量,拓宽研究的深度和高度;同时,报告分享前应当对分享的主题进行全面且有深度的研究,在有限的时间内分享高价值、高收获的知识内容;面对前沿问题或大众陌生问题,应当学会将法言法语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生动地表现出来。

本期读书会现场氛围热烈,深刻的学术研讨之下,既有烧脑式的头脑风暴,又不乏轻松活跃的欢笑与掌声,在民商法所师生对高质量读书会达成共同的展望后落下帷幕。每两周一期的读书会作为民商法所的重磅活动,不仅拉近了师生间的距离,也通过提问讨论、自由交流的方式努力达到学术研讨该有的深度和广度;同时,读书会的分享内容既有学界研究难点问题,又有学术前沿热点问题,民商法所的全体师生对读书会活动给予了极高评价。读书永无止境,研究永不止步,让我们共同期待民商法所读书会越办越好。

撰稿:李治;审校: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