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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良教授、颜运秋教授应邀参加第六届中国经济法青年博士论坛

发布时间:2011-11-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应南京大学法学院的邀请,2009年4月25至4月26日我院陈云良教授、颜运秋教授参加第六届中国经济法青年博士论坛。

在主办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的精心准备下,第六届中国经济法青年博士论坛在南京大学顺利举行。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开幕致辞,对此届青年博士论坛的诸位参会代表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对论坛的顺利举行表达了深深地祝福和殷切的期望。同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德法学研究所中方所长邵建东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应飞虎教授也对第六届青年博士论坛的举行发表了开幕致辞。

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的主持下,论坛围绕主题之一 “经济法责任的一般理论”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报告人通过不同的论文选题、研究角度,如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及其责任形式创新、经济法律责任等,对主题进行了论述,点评人对报告人的论述进行了相应的点评,颇有深度和创新。论坛通过报告人与点评人一对一评述兼广泛自由谈论的形式,对经济法责任的一般原理、反垄断法、食品安全、财政金融法与经济法责任、经济法责任的实施等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收到了预期的活动效果。

我院陈云良教授、颜运秋教授在论坛上作了题为《关于经济法责任理论思路的回顾与反思》的主题报告,并对其他经济法学博士和教授的观点作了精辟的专家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