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刘笋:晚近国际投资条约法改革的若干核心特征及方法与困境
发布时间:2024-05-2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24年5月16日,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刘笋教授应邀在我院作“晚近国际投资条约法改革的若干核心特征及方法与困境”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邓婷婷副教授主持,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吴智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范晓宇博士担任与谈人,国际法研究所50余名博士生、硕士生共同参与。
国际投资条约法的改革有其现实动因,突出表现为旧国际投资条约法在利益平衡、制度设计、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忽视可持续发展要求等方面的缺陷。
刘笋教授立足国际实践,清晰归纳出晚近国际投资条约法改革中的条约目的多元化、权利义务对等与平衡、坚持可持续发展导向、加强争端解决机制的制约与监督等核心特征。具体来看,全球各经济体近年来采取明确宣誓国家权力、承认国家义务、规定投资者义务、明晰实体法条款、改良和改革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以及渗透可持续发展理念、原则或规则等一系列改革方法,探索并形成了新一代国际投资条约法及其良好实践。刘笋教授认为,晚近的国际投资法改革整体上走上了一条更加平衡、更少孤立和更加多元化的道路,并朝着可持续发展友好型方向转化。
同时,刘笋教授也指出,当前国际投资法的改革仍然面临重重困境。为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愿景,国际投资法改革必须积极应对条约体系本身的构成问题与国际法的碎片化问题,弥补新一代投资条约在实体与程序规则上的缺陷,重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利益平衡的条约解释文化的生成问题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带来的新挑战。
在交流互动环节,吴智教授表示刘笋教授的讲座系统、全面,深入浅出地向在场师生阐述了晚近国际投资条约法改革的背景、成果、问题与展望,对其课堂教学与科学研究都具有深刻启示。随后,范晓宇老师也就新一代国际投资协定的制定以及国际投资仲裁实践的具体问题与刘笋教授进行深入交流。
此外,国际法硕士研究生欧阳文静、曹江琪同学针对欧盟投资法庭制度、气候义务能否优先条约义务等问题向刘笋教授进行请教,刘笋教授均给予详细的解答。
讲座最后,邓婷婷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邓婷婷老师强调尽管国际投资协定目前正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追求可持续发展等进行改革或转型,但国际投资协定签订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如何保持国际投资协定下的公私利益平衡依旧是国际投资法改革中的焦点问题。
本次讲座是中南大学人事处主办,中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24年度中南大学名师名家学术论坛”系列讲座之一。刘笋教授针对国际投资条约法改革中的前沿问题与学生们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建议大家理性认识国际投资条约法改革的成就与不足,加强对投资与可持续发展、投资者私权与东道国主权利益平衡等议题的研习。本次讲座学术氛围浓厚、反响热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审:邓婷婷、高思琼
二审:何炼红
三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