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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仁教授在《法律科学》发表《人的伦理价值与人的人格利益——人格权内涵的法哲学解读》一文

发布时间:2012-09-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内容摘要】人格权内涵的核心要素是“人格”。人格的意义经历了自“身份人格”到“抽象人格”再到“具体人格”的三部曲式的主题演进。这种演进并非革命式的突变,而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的逐渐交融从而使得人格意义不断丰富的过程。从历史与现实双重维度出发,作为人格权客体的人格具有伦理与利益二元属性。相应地立基于这种二元人格之上的人格权在内涵上亦有内外两个层面。人格权的内涵在本质上乃是内在于人的伦理价值,而在形式上表现为外在于人的人格利益。应特别注意确保人格权内外两个层面的平衡。

【期刊】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