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靖教授在《行政法学研究》发表论文《教育法典总则中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规范配置》
发布时间:2025-03-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徐靖教授在《行政法学研究》2025年第3期发表《教育法典总则中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规范配置》一文。文章认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国家教育职能的具体承载体,其相关组织法治规则设计是教育法典总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既有法律规范体系中定义并不明确,且在运行实践中具有复杂多样性的显著特征,这些均是在教育法典总则编纂中需注意的现实问题。教育法典总则中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条文编纂应以《教育法》第三章为基础蓝本并合理有限吸纳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内法规中的通行性涉校条款,明确界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内涵,以权利与义务、国家对教育事业的保障以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国民教育中需承担的基本责任为“主线”展开具体规范设计,重点突出办学自主权、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管理与民主管理等核心制度。
一审:高思琼
二审:何炼红
三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