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中缘教授、张杰教授、谢冰清副教授分别在《法学评论》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2025-05-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许中缘教授、张杰教授、谢冰清副教授分别在CLSCI来源期刊《法学评论》2025年第3期发表论文。其中,许中缘教授发表题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共相”与“殊相”》一文。文章认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共相”与“殊相”是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前置性问题。理解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共相”与“殊相”需要理解中国民法典的“共相”与“殊相”。中国民法典编纂面临的时代问题构成了民法典的民族主义品格。由此,《民法典》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地位、《民法典》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编纂的人文主义、《民法典》兼具交易法与治理法属性,构成了《民法典》的“殊相”。《民法典》的“殊相”构成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与实践特色。读懂《民法典》的“殊相”就成为读懂中国民法典的密码。《民法典》的“殊相”是正确适用《民法典》的关键环节,是构建中国民法学理论体系、话语体系、知识体系的基础。
张杰教授发表题为《从身份到行为:民营经济刑法保护的向度》一文。文章认为, 按照“同责同罪同罚”的要求,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刑法保护应当实现从“以身份为立场”向“以行为为立场”的向度推进。身份立场带来刑法处罚上的不平等、罪名认定上的模糊以及犯罪管辖上的困难。行为立场本质上是刑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要求。行为立场能够体现加强民营企业保护的立法精神,破解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并以刑事司法引领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以行为立场加强民营经济刑法保护,应当聚焦刑事法治实践障碍,突破观念制约、及时修订刑法、谨慎实现罪名一体和强化刑事司法实施。
谢冰清副教授发表题为《我国家庭养老护理法治的理论革新与路径完善》一文,文章认为,现行法将家庭养老护理内嵌于赡养、扶养义务的内容之中,但其实现面临结构性困境。家庭养老护理属于人身性给付以及不完全义务,难以通过强制性义务模式确保实现;而护理服务社会化模式仅从家庭外部提供护理服务,难以有效巩固家庭在养老护理责任中的基础性地位。对此,我国应当从依赖家庭养老护理的传统模式转向支持家庭养老护理的再家庭化模式,以立法方式为家庭养老护理提供直接支持,创设有利于家庭养老护理实现的外部环境。具体而言,应将家庭养老护理从赡养、扶养的内容中独立出来,并明确其法律概念;确立家庭成员在养老护理服务体系中的供给主体地位;建立包括经济支持、服务支持以及社会保险保障等在内的家庭养老护理支持机制,以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养老护理义务,提升家庭承担护理责任的能力,实现家庭养老护理的可持续发展。
一审:高思琼
二审:何炼红
三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