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中缘教授《民法学教育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文发表在CLSCI《民主与法制》2025年第45期。
文章指出,我国民法学教育承袭大陆法系传统,当前存在三方面特征与不足:一是侧重概念规则的规训教育,二是受大陆法系影响呈现裁判导向性,三是欠缺商法、宪法及行政法关联内容,且教材未充分体现民法典带来的立法体例、价值取向变革。
基于此,文章提出应确立民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地位:需回应法治建设需求、回归民事立法传统,同时兼顾公民教育与专业教育,通过主体意识、权责平衡、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兼具权利意识与法治精神的人才。
文章强调,民法学教育需贯彻民法典的基础性法律地位,包括落实依宪治权、明确民事权利优先性,并构建中国特色民法学教材体系,以适配法治人才培养的双重目标,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审:高思琼
二审:何炼红
三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