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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谢晖教授讲述“法治的德性再思”

发布时间:2011-11-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5 月19日 晚七点半在法学院实验法庭,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理论法学研究会会长谢晖教授为我院师生做了一场题为“法治的德性再思”的学术报告。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陈云良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共计200余人参加了讲座。

谢晖教授的报告核心问题是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道德必须上升为法律控制,否则只能是私人理性而不是公共理性。谢教授以德性的法治这一主题为背景入题,讲诉了两个主要内容。一方面,从人类历史上道德演进历程看道德与法律关系。这一历程分为五个阶段:一,神化的道德阶段。二,亲化道德阶段。三,权化道德。四,人化道德,这已演化成现代基本的法治原则。五,绿色道德。总之,在人类道德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则与之相伴,同时只有道德演变成法律规则的时候才能成为德性。另一方面,从道德的不同层次看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第一,公共道德应当被法律化。第二,职业道德也应当是被法律化。第三,政治道德,是政治家谨守的准则,最基本的政治道德法都是《宪法》。第四,私人道德,法律对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尚私德进行奖励,放任利己不害人的普通私德。私人道德是现代权利的道义基础。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与会的师生踊跃提问。谢教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都一一作出了认真的回答。

讲座最后陈云良副院长代表广大师生感谢教授的精彩演讲。谢教授不仅知识渊博,而且谈吐诙谐,使与会人员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