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经济法论丛        知识产权研究院        中国文化法治网        联系我们   
学工通知
热点新闻
2023-11-09
11月7日晚,中南大学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在新校区毓秀楼116举行...
最新公告
2023-11-14
题目: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司法适用研究报告人:尤婷合作导师...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事务 >> 学工通知 >> 正文

关于2020年中南大学法学院“三下乡” 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实践团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关于实践育人的有关要求,学校启动了“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献给祖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自项目申报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参与,经过学校评审、学院评审、团队安全管理措施验收及学校复核,共确定立项项目12项,其中校级立项项目2项,院级立项项目10项。名单见附件1。现就社会实践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抓好安全管理

各实践团队要严格履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一是要为“家乡日记”返乡实践团的全体成员购买保险;二是指导教师要签署承诺书,做到全程线上参与、指导实践,并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职责;三是要使家长清楚知道学生实践情况,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各实践团队要以保证学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格遵守学校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活动开展前,要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根据地方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地区的活动并及时上报,妥善做好有关安排,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今年社会实践活动,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实践活动。“家乡日记”返乡实践团,需严格遵守学校和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应规定,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不得跨县、跨市、跨省开展社会实践。各团队负责人需在实践期间,每天统计团队内线上实践开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报送,做到实践团队成员健康及安全情况一日一报。

二、重视宣传工作

各实践团队要紧密围绕实践主题,充分调动学生团队宣传工作积极性,积极联系校内外新闻媒介,结合活动重点和特色,认真规划宣传方案,组建有效的宣传报道队伍,对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及时、深入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中南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风采和实践成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实践团队应充分利用团学组织微信公众号以及团队内宣传平台等校园网络媒体平台,及时编辑、整理社会实践活动好故事、好典型,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展现社会实践中青年学生的所见所闻、所思所为,并及时向校团委报送相关实践情况。具体详见升华网《关于做好中南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三、做好网络报备

为推动“三下乡”活动提升组织动员效率、完善项目评价机制,团中央2020年将继续推动建立重点团队网络备案制度。我院各校级立项团队须于7月31日前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http://sxx.youth.cn)进行报备(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未登记报备的团队,不能申报上级团组织相关奖项。

四、经费发放说明

1、校团委以学院为单位,通过计划财务处将该学院的所有实践团队立项经费全额打包拨付至学院学生活动费。

2、团队立项公示后,学院拨付前半期经费。校级立项团队向学院提交实践计划、社会实践立项经费申请表,学院在汇总本单位所有实践团队资料后,附上本学院立项团队信息一览表,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核签字后,通过财务网上服务平台,以学生三助津贴形式发放。每支实践队报销立项经费的学生不得少于3人,线下实践团队成员每人每天的花销不得超过180元/天,总的报销经费不得超过立项经费的一半。院级立项团队总经费申报,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元。

3、校级立项团队,经学院初核、校团委复核,实践团队项目验收合格后,学院拨付后半期经费。后半期经费报销方式与前半期相同,验收合格的团队立项经费,学院应足额发放,不得扣发、少发;验收不合格的,不再发放后半期经费,由学院将这些团队的后半期经费汇总后,退回校团委。院级立项团队经费发放请静待通知(校级、院级立项团队在实践活动进行时,团队负责人以及团队内负责分配经费的同学,务必保留经费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发票,支付截图等,否则将影响团队经费报销。)

共青团中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