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法学院 “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8-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中南大学2020年“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拔尖创新计划”)工作部署安排和《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组(简称工作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负责学生选拔、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培养过程监管、学生学年考核等工作。其成员如下:
1.领导小组
组 长:许中缘
秘 书:刘 萍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
负责人:毛俊响
成 员:黄 曦 李亚萍
二、选拔对象及名额分配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本校和其他“双一流”高校的2017级本科生。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专业成绩排名3%-8%的2017级本科生,分配招生名额1人,(其中外校生不计入总名额)。
第二类为本校2018级本科生。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专业成绩排名3%-8%的分配招生名额1人。
三、选拔方式
1.“拔尖创新计划”申请条件
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拔尖创新计划”的选拔条件如下:
(一)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 8%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 分计算)。因受疫情影响,今年英语成绩不作通过英语六级(≧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硬性要求,但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四)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免试推荐至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有望成长为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2.申请与选拔安排
(一)学生自愿报名
有意愿的学生在9月11日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法学楼 213办公室刘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liuping168168@126.com。申请材料清单包括:
①中南大学2020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见附件);
②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在提交材料时出具核实);
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及加权成绩排名(截止报名申请日专业年级排名),并由学院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④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原件在提交材料时出具核实);
⑤学术成果或奖励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学科竞赛奖等复印件一份(原件在提交材料时出具核实);
⑥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其申报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申请者进行选拔条件的资格审查。9月14日之前,组织专家审查报名资格及申报材料。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选拔考察内容与方式
(一)选拔考察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与专业考核同时进行。坚持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拔尖创新计划”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综合面试内容
(1)专业基础与能力测试(100分),内容包括本学科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对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等;创新能力考察,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的能力;实践技能考察,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实验操作测试等;
(2)外语能力测试(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听说读等水平测试。
③科研能力与学术成果考查
考查内容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学科竞赛奖等。
综合考查的综合成总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 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② 综合面试成绩;③ 科研能力与学术成果考查奖励成绩。综合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①+②+③。
(二)选拔方式
①学院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拔尖创新计划”人才选拔。综合考查过程中采取回避制度,即与选拔对象存在亲属等利害关系者不能参与考查过程。
②根据综合考查成绩择优筛选,推荐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名单。
③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者与学校签订《“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见附件)。
四、培养方式
1.“拔尖创新计划”实行本博“本+5”的培养模式
“本”是指本科生阶段的学习,本科生阶段和博士生阶段课程体系联通,在导师团队的指导下完成本科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的学习和学分要求,准予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5”是指博士生阶段的培养,进一步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尽早进入科学研究环节,与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在国外学习研究时间不少于 1 年,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与培养环节学分要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 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2.本科生阶段培养
按照“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夯实学科基础,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在满足其本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由导师团队与培养单位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允许选修硕士生、博士生课程,所修学分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分。
3.博士生阶段培养
按照“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提升创新能力、领导力及国际胜任力培养,在导师团队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博士生阶段到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 1-2 年(由学科与导师团队确定本学科合作机构,对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学校学科要求)。
4.“拔尖创新计划”实行分流淘汰
每学年由学院工作组对入选学生一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 科研情况、社会实践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考核。学院根据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制订评估考核细则,指标体系应注重过程考核和个性化发展,学习与科研情况进行指标量化打分形式考核,综合情况以工作组面试为主要形式考核,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视情况进行分流淘汰。
5.本科生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转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一)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二)入学以来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未进入前 10%者。
(三)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四)大四(五)第一学期未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者。
(五)自愿退出计划。
本科阶段第一次未完成选拔指标或本科三年级(五年制为四年级)考核后有分流淘汰的,可在推免时进行补充选拔。
6.博士生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转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一)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二)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三)学位课程不及格或博士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
(四)学院工作组经综合面试考核后,认为不适合继续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五)自愿退出计划。
学生一旦转出“拔尖创新计划”之后,不能再申请转入。
五、资助政策
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入选计划起,按 20000 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前2 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 30000 元/年标准发放;在博士生阶段后 3 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校长拔尖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在博士生阶段,“拔尖创新计划”入选者优先获得中南大学出国(境)留学资助,最长可资助 2 年;优先获得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资助;优先获得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因未选择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或者自愿退出的学生,需退还学校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并纳入奖助学金评定、评奖、评优的诚信考核。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
1.《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中南大学2020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申请表
3.中南大学2020年“拔尖创新计划”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4.中南大学“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中南大学法学院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