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中缘院长应邀参加“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并作主题演讲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建院二十周年院庆重要活动——“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在线上隆重举行。论坛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律专业博士培养”、“新文科视域下的学科交叉与数字法学”、“新时代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等前沿主题,来自中国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全国80余家法科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嘉宾齐聚云端,为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教育发展贡献智识。
在论坛开幕式上,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周承致欢迎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作主题致辞。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和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王敬波、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等,聚焦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甘肃政法大学校长李玉基、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韩强、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蒋新苗等,着眼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问题,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必要性,并分享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经验。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廖永安、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初北平等,对交叉学科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制度设计展开探讨,提出了学科建设的新方向和新思路。
中南大学法学院许中缘院长应邀参加会议,并在分论坛二“法律专业博士培养””单元中发表“法律博士: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的桥梁”的主题演讲。基于社会主义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法律博士学位点的增设,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不过,我国法律博士是在既有成熟的学位体系中增设的一种学位类型。一是法律博士应为法治实践部门高层次法治人才提供桥梁。处在法治实践前沿的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是法治队伍的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法治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法治建设的质量。遗憾的是,高等学校法学院(所)承担了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的使命,对于处在司法实践前沿部门的法治人才的再培养,一直受到忽视。处在长期司法实践的司法工作人员,有进一步学习与提升学历的需求。而法律博士需要满足这些群体的需求;二是法律博士的设置应将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的桥梁。高等学校作为科学研究、知识传播与社会服务的场所,具有独立于司法实践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机制,法律博士,应为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的桥梁;三是法律博士架构起知识教学和理论教学的桥梁。法律博士的设置,他们既能够为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源与司法实践的资源进行融合,也为高等院校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紧密融合提供了强大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