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习根教授做客中南大学法学院,主讲“新时代中国人权法治建设的新课题”
发布时间:2017-11-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17年11月21日19时30分,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汪习根教授做客中南大学“中南讲堂.人文论坛”暨第六期岳麓法学前沿论坛,主讲“新时代中国人权法治建设的新课题”。中南大学法学院胡平仁教授主持讲座,杨清望副教授参加了此次讲座。
汪习根教授以人权在中国的发展历史作为开篇,提出中国人权发展迎来新时代,即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开创的崭新的时代景象,法治建设取得伟大成就,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对此,汪习根教授认为,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何为中国当代人权思想以及如何切实保障人权。
讲座中,汪习根教授从七个方面进行了对新时代人权法治建设的新课题进行了归纳总结:第一,新时代人权建设的逻辑起点。新时代社会矛盾的转变,人们对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汪习根教授认为,需求的维度和人权的维度可以完全重叠,需求是人权存在的动力和压力。外部世界对需求的满足是衡量人权的根本标准,发展是人权需求与满足关系最优化的连接点;第二,人权建设的目标预设,新的时代需要明确我国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第一个阶段2020年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全体人民的平等参与和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2035年到2050年建成现代化强国,现代化强国是法治强国亦是人权强国;第三,新时代人权建设的主体力量即人民主体;第四,新时代人权建设的价值导引,汪习根教授认为,人类共同价值是各种价值的综合,都与人权密不可分。第五,新时代人权建设的路径选择是双向路径,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结合,以发展权为重点,既要强调整体意义上的生存权发展权,也要强调个人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第六,人权建设的切入路径,事前的法律保障和事后的司法救济。切入路径更多选择事前保障。第七,人权建设的法治保障,包括权利界定、权利规范、权利行使、权利保障、权利救济等方面。
在现场提问交流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就具体人权的证成、人权与主权的关系、人权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等问题向汪习根教授请教,汪习根教授对同学们的疑问逐一作了详细解答。
胡平仁教授总结认为,汪习根教授的演讲宏观着眼微观入手,全面通透,从七个方面阐释新时代中国人权,立足国情,放眼全球,对于新时代中国人权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课题。
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杨民慧子;审校:杨清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