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公司的法学课堂:记中南大学法学院SPOC课程 《国际经济法》实务教学
发布时间:2021-04-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21年4月14日下午,湖南先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内进行了一堂生动的“国际大宗商品交易”现场实务课。该课程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婷婷为负责人,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计划入库律师黄轶以及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文旭博士为主讲教师的SPOC课程《国际经济法》的实务教学环节。法学院T1801班的同学以及湖南先导国贸公司业务经理、风控经理等40余人参加此次实务课。
精心设计案例,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本次实务课程以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常见风险及纠纷为切入点,以国际棉花交易为案例背景,由T1801班同学与湖南先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风控经理混编分组进行模拟谈判。谈判案例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易价格、质量检验、付款方式、不可抗力以及仲裁条款等。学生们需要结合在课堂上所学习的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及救济等基础知识进行实践运用,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谈判提供法律意见。模拟谈判结束之后,黄轶律师、黄文旭博士以及邓婷婷副教授分别就《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仲裁条款的设置以及涉外合同谈判策略与技巧等进行了详细的的点评。通过本次模拟谈判,同学们不仅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融会贯通,更能清楚了解在如何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同时也能提高实操能力。
多单位合作教学,创新教学模式
本次实务课中南大学法学院、国浩长沙办以及湖南先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完成。国浩长沙办涉外团队拥有丰富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具有涉外民商事争议解决、境外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等多项专长;湖南先导国际贸易公司是湖南省2019年度十佳优秀外贸企业、2020年度长沙市高新区外贸先进单位。截至2020年底,公司累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逾20亿美金;累计获得银行授信额度76.6亿元,公司有众多优秀的业务经理,实操经验丰富。现场实务课的顺利开展使得《国际经济法》这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教学不再局限于高校课堂,而是将教室搬到企业,将理论教学与实践融为一体。此种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也更有利于应用型和复合型的人才的培养。
结语
中南大学法学院邓婷婷副教授负责的SPOC课程《国际经济法》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教学模式,拓展教学途径,丰富教学内容。该课程通过自建智慧树网上教学平台,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实现了传统课堂教学与网络在线教学的优势互补。同时,课程通过组建“专业导师+实务导师”的教学团队,全面提升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这种复合式教学方式提高了课堂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增强了学生理论分析批判反思和实际问题处理的能力,是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一种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