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务系列讲座(二):司法人员的职业思维
发布时间:2020-06-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讲座于2020年6月13日14点30分开始,由陈文曲副教授主持。
其时,我院有幸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博士、湖南省检察院检察一部副主任王洪涛先生,莅临主讲司法实务系列讲座第二讲。本次讲座主题为“司法人员的职业思维”,中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硕士生近300人同时线上聆听。
图一:同学们线上听讲
王洪涛博士基于法学研究与实践脱节的现实状况,从证据思维、规范思维和程序思维三个角度讲述了司法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思维。
图二:王洪涛检察官讲解规范思维
对于证据思维,王洪涛博士结合经典案例、相关法律规定对证据规则、证明标准的内涵与实质等进行生动详细的讲述,并介绍了司法实务中实行的多层次案件证明标准。规范思维,是判断法律性质的关键,王洪涛博士强调司法人员应当灵活运用法律的方法论,并以“许霆案”、“赵春华案”等为例,说明司法工作不能脱离社会工作。程序思维,是指在处理案件时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方式和步骤来作出法律决定,这往往是刚参加司法工作的同学容易忽视的一点。
图三:王洪涛检察官讲授
最后,陈文曲副教授对王洪涛博士的讲述内容进行总结。本次讲座聚焦司法人员的职业思维,将抽象问题具体化讲解,将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同学们收获颇多。在热烈的掌声中,司法实务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人:俞慧莹 郑烨
审稿人:陈文曲